见《四川中药志》。为蛴螬之别名,详该条。
古代医学分科之一。正骨疗法由来已久。宋代设疮肿兼折疡科,正骨属折疡范畴。元代始用正骨科,作为十三科之一。明代改为接骨科,但其治疗范围未变。为专门治疗骨关节特别是骨外伤疾患的学科。参见十三科条。
又称肝血不足。指肝藏血不足的证候。肝主藏血,血属阴,故血虚或肝阴虚均可出本证。临床表现有血虚或肝阴虚的见证,并有虚烦失眠,多梦易惊恐,月经不调等症。治宜补血养肝。
出《证治准绳·幼科》。即木舌。见该条。
【介绍】:见王文谟条。
证名。见《傅青主女科》。清·王实颖《广嗣五种备要》:“胎前素弱,产后又亏,胃难纳谷,脾不健运。或因伤食而停滞,或因血虚而便闭,误进消耗等药,胃气益损,满闷益增,气不升降,滋热助积,郁积之久,遂成膨胀。
方书名。又名《李氏经验广集良方》,4卷。清·李文炳辑。本书属于验方汇编,分内科、妇人科、小儿科及外科四门。每门又按病分类,共130余类。书中选方大多平易可取,并注明出处。
①指气机紊乱,失去正常的升降出入秩序,为《内经》九种气机失常病证之一。《素问·举病论》:“惊则心无所倚,神无所归,虑无所定,故气乱矣。”《类经》注:“大惊卒恐,则神志散失,血气分离,阴阳破散,故气乱矣
见中脘条。
【介绍】:见马俶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