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本草推陈》。为番杏之别名,详该条。
伤食之一。《杂病源流犀烛·伤食不能食源流》:“至于所伤之物,既种种不同,宜各用主治之药。……伤肉,轻者山楂,阿魏;甚者硝石、硼砂。伤狗肉,杏仁、山楂。”《张氏医通》卷二:“伤诸肉食,用草果、山楂。”亦
【介绍】:参见张果条。
病证名。见《幼科要略》。因小儿热病,表里不和,屡清消不愈,病势淹缠,潮热骨蒸,肌体消瘦。参小儿骨蒸、疳痨条。
证名,见《备急千金要方·淋闭》。又称小便不禁,详该条。
见《中药志》。为黄狗肾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证治汇补·恶寒章》:“伤酒恶寒,因饮酒太过,热郁在内,不得宣越而恶寒者,症兼口渴昏眩。”参见恶寒、内伤恶寒条。
即外症喉痈。详该条。
膈证之一。又名食膈。见《医方考》卷三。详食膈条。
古病名。指血脉枯涩败绝的疾患。《备急千金要方·心脏》:“扁鹊云:脉绝不治三日死,何以知之?脉气空虚,则颜焦发落。脉应手少阴,手少阴气绝,则脉不通血先死矣。”参见脉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