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卷。清吴绮(1619-1691)撰。吴绮,字园次,号听翁,一号丰南,江都(今扬州)人。顺治拔贡,任秘书院中书舍人,后任湖州知府。清初著名骈文作家,与陈维崧齐名,并工诗词;时人称红豆词人著有《宋金
一卷。宋叶梦得(1077-1148)摹本。梦得字少蕴,号石林居士,原籍吴县(今属江苏),居住乌程(今浙江吴兴)。绍圣进士,绍兴时任江东安抚制置大使,兼知建康府,行宫留守。文学家,学问博洽,精熟典故,著
二卷。明王廷相(1474-1544)撰。王廷相字子衡,号浚川,仪封(今河南兰考)人。弘治进士,官至兵部尚书。王廷相博学好议论,对哲学、自然科学较有研究。平生有关哲学著作颇丰,代表作有《雅述》、《慎言》
五卷。署“步月主人”,编者真实姓氏无考。该书为荟集各家小说的汇编之作,原书当有多卷,今存残本只见五卷五篇。其中《蒋兴哥重会珍珠衫》、《金玉奴棒打薄情郎》、《裴晋公义还原配》三篇选自冯梦龙“三言”之《古
九十卷。清吴鼎撰。此编采用宋朝俞琰,元朝龙仁夫、吴澄、胡一桂,明朝来知德、钱一本、唐鹤徵、高攀龙、郝敬、何楷十家之说。其论辨去取,别为附录十卷。可能是认为汉、唐旧说略备于李鼎祚的《周易集解》,宋儒新义
二卷。英国李提摩太(详见《西铎》)撰。这是一部经济学方面的专著。李提摩太认为世人竞相言利,而不知利有生利和分利两条途径,所以他撰写此书以说明之。在书中李提摩太论述了利的产生,非独力与现力所能生,他主张
二卷。清邹汉勋撰。汉勋(1805-1853)字叔勣,一作叔勋,号叔子,湖南新化县人。咸丰元年(1851年)举人,佐江忠烈守南昌,为起义军所杀。精古音之学。尚著《说文谐声谱》、《广韵表》、《颛琐历考》、
十六卷。明王樵(详见《周易私录》)撰。此书不载《尚书》原文,仅按原书次第逐条诠释。其说解大抵以蔡沈《书集传》为宗,蔡《传》于《尚书》名物制度诠释未详者,采旧说补之。又取金履祥《通鉴前篇》所载,凡涉及当
一卷,汉徐乐(生卒年不详)撰。徐乐,燕郡无终(今属北京市)人。他曾上书言事物,被任命郎中。在《汉书·艺文志》纵横家类中有《徐乐》一篇,有人怀疑即其土崩瓦解一书。有人称《徐乐书》观万化之原,锁未形之患,
一卷。汉马融撰。清马国翰辑。《隋书·经籍志》著录梁有《毛诗》十卷,马融注,亡。《经典释文·序录》云,马融注十卷。《唐志》以下不著录。是书据《毛诗正义》和《经典释文》辑录十一节、《水经注》一节。郑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