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卡
怒语音译,意为“贷贡”。参见“怒管”(1775页)。
怒语音译,意为“贷贡”。参见“怒管”(1775页)。
西夏文法典。编著者佚名,西夏政府颁行。西夏晚期在原法典基础上修订而成,颁于西夏神宗光定乙亥年(1215)。手写本,残,蝴蝶装,页面20×13厘米左右。存第二、三、四、十二、十六、十七等卷,计159面。
清末新疆官署名。光绪十八年(1892)置。治所在色勒库尔(今塔什库尔干塔吉克族自治县)。不久改称转运抚辑局,主要负责管理地方治安和转运军粮等事务。由喀什提督和喀什道台委派旗官一名管理局务,为当地军政长
州名。汉为西羌地,后为吐谷浑所据。北周建德五年(576),周武帝太子西征吐谷浑,得其河南(黄河以南)地,取廓清之义,置此州。治所在浇河故城(今青海贵德附近)。隋大业(605—618)初,改置浇河郡。唐
即“罗藏贝丹旦丕仲美”(1426页)。
书名。壮语南部方言考证及壮族土俗书译注。1册。近人闻宥(生前为中央民族学院教授,汉族)撰。内容考证前清镇安府、太平府属诸土州县司(今广西左、右江地区)壮族的语言及壮族民间常用的“土俗书”共107个单字
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随着生产和交换发展自然形成的定期初级市场。即集市。一般是选择一块较为平坦适中的地点,作为交易场所,初无店,亦无其他设施。每逢街日,附近各个村寨的人(包括不同民族)携带自己生产或采猎
元代地名。又译答阑巴勒主惕。意“七十沼泽”,地在克鲁伦河上游臣赫尔河附近。宋淳熙十六年(1189)铁木真(成吉思汗)即蒙古部汗位后,与札只剌等部间发生的※十三翼之战即在此。
宋代壮族地区重镇。亦称“温运寨”。北宋侬智高起义地点之一。南宋置寨以监控土官,镇压峒丁。属右江道。治所在今广西靖西县湖润乡。为壮族聚居区。
清代掌故书名。清福格(内务府汉军镶黄旗人,姓冯,字申之)撰。12卷,177篇。成于咸丰末年。作者熟习清代典章制度和满族风俗,所记以朝章官制、科举名目、礼仪风俗为多。对八旗风俗制度和清廷用人中对满、蒙、
元朝掌管教习亦思替非文字(波斯文)的学校。至元二十六年(1289)始置于大都(今北京)。收官吏、富人子弟入学受教。延祐元年(1314)更名“回回国子监”,设监官,授学士之职,教亦思替非文字。生员学成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