孛吉只
见“耶律重元”(1316页)。
见“耶律重元”(1316页)。
?—1859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巴鲁特氏。原名松葰,字静涛。道光六年(1826)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署日讲起居注官。十一年(1831),升右春坊右赞善。十二年,迁国子监司业。七月,充山东乡试副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住地。又称庸功地区。长期以来归西藏则拉岗宗管辖。由则拉岗宗本任命的三乃卡直接管理,辖巴布荣、雅陆光东、西木岗、西木荣,马尼岗、嘎勒等20余个村落。1956年为印军占领。参见“博嘎尔”(
1914—1978蒙古佛教(喇嘛教)僧人。多伦诺尔寺活佛。出生于青海安多藏区。三岁时被选定为甘珠尔瓦呼图克图四世转世灵童。入青海色尔寺。5岁开始正式学经,9岁在经师指导下专习甘珠尔经。11岁由阿旺彦增
类书名。近人徐珂(浙江杭州人,字仲可)辑。48册(卷)。采各家文集、笔记数百种及报章等有关清朝掌故、轶事汇集而成,对典制、名物、轶事略有考证。分时令、地理、外藩、外交、礼制、度支、教育、战争、吏治、种
苗族丧俗。亦称舅家闹火把。苗族遇有丧亡,依俗须及时向舅家报丧,并在埋葬之前,于庭院或楼门边举行“辩死理”,即闹火把仪式。由丧家与舅家双方请牙郎进行。在场地烧一炉大火,舅方牙郎追问亡者病故原由,指责甥男
元代书法家。字子仁,回回人。先世本西域人。曾登进士,官至江浙行枢密院经历。工书,师虞永兴,尤擅楷书。
清代拉卜楞僧伽应遵守之规章。咸丰四年(1854),鉴于该寺清规戒律逐渐废弛,由该寺第四十七任堪布吉美丹巴尼玛加以整顿所订。章程规定:凡入寺僧伽,严禁邪恶、饮酒和偷盗;无特许,妇女不得入寺内;僧伽内部禁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伊鲁河卫,并说清代伊鲁河在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兴喀湖南,又说辽宁铁岭县城南亦有伊鲁河或书作懿路河。
传说中古部落名。亦称有苗、苗民。南蛮的一支,据说曾参加过九黎的部落联盟,一说系九黎的后裔。主要分布在彭蠡(今江西鄱阳湖以北)、洞庭湖、文山(今江西吉水县东南)及衡山(今安徽霍山县南)之间。唐虞夏时期为
明东海女真三部之一。以居瓦尔喀河得名。分长白山瓦尔喀与东海瓦尔喀。凡分布瓦尔喀河至鸭绿江一带,即今桓仁、通化,辑安等地者,为长白山瓦尔喀。图们江及珲春以北者,为东海瓦尔喀。明中叶以后,居地北达乌苏里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