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勒克
维吾尔语音译。清代新疆陋规之一,系指南疆各城驻扎大臣到任、离任、或节庆时,所属本城及各庄阿奇木伯克奉送之绸缎、棉布、古玩、皮张等礼物,有时亦以钱代物。诸阿奇木伯克又多将此种负担转嫁所属民众。
维吾尔语音译。清代新疆陋规之一,系指南疆各城驻扎大臣到任、离任、或节庆时,所属本城及各庄阿奇木伯克奉送之绸缎、棉布、古玩、皮张等礼物,有时亦以钱代物。诸阿奇木伯克又多将此种负担转嫁所属民众。
见“耶律杨六”(1313页)。
土族第一代阿土司。本为蒙古人,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元为甘肃行省郎中。明洪武四年(1371)归附明朝,于本地驻牧听调。其孙阿吉功升百户,始以阿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300余户,男女900余人。
?—1483明宪宗朝太监。广西桂平县人。瑶族。成化初年(1465),两广总督韩雍镇压大藤峡瑶民起义时被虏,因年幼。送至昭德宫侍奉万贵妃,后升迁御马监太监。为人狡黠,善奉迎,深得宪宗青睐,被密派伺察宫内
契丹族风俗。妇女于立春之日作春书,以青缯为帜,刻龙、象、或蟾蜍以衔之,帜上书“宜春”。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南部。牧地东界喀尔喀左翼旗,西界敖汉旗,南界土默特旗,北界翁牛特旗。古鲜卑地。唐属营州都督府,后入于奚。辽、金为兴中府北境。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后自该部析出
?—1798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碧鲁氏。乾隆三十七年(1772),署建昌镇越巂营守备。三十八年,随定西将军阿桂进讨大小金川土司叛乱,降服索诺木。叙功擢宁越营都司。后擢副将、总兵。四十六年(1781
?—476北魏大臣。代人。敦煌公万真孙,冯翊公万振子。少明敏、有姿貌,尚河南公主,拜驸马都尉。寻迁散骑常侍。献文帝拓跋弘继位后,特受荣宠,常与同卧起,并获丰厚赏赐,超拜为大司马、大将军、安城王。承明元
清末新疆柯尔克孜族千户长。光绪四年(1878),清政府将帕米尔地区军政中心从郎库里移至木尔加布后,与库鲁木旭伯克一起被任命为当地行政长官,管辖喀拉库里、郎库里、木尔加木、阿尔楚尔、地西都完和阿克苏(今
见“耶律延禧”(1309页)。
见“吉美其美”(6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