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院
宋朝贡举考试中防止考官作弊的一项措施。各级考试前数日,考官同时进入考场,关闭院门,开始拟题、收领试纸、排定举人座位图,直至考毕,定出等第,方许出院。
科举考试中防弊措施之一。宋制,各级考试举行前数日,考官同时进入贡院,关闭院门,开始拟题,收领试纸、排定应举者座位图, 准备选日开考,直至考毕,定出等第,考官始得出院。在此期间,考官在院内住宿,不得与外界有所联系,称为锁院。至于锁院的时间,礼部试为一月,如时间不敷应用,可延长十天。
宋朝贡举考试中防止考官作弊的一项措施。各级考试前数日,考官同时进入考场,关闭院门,开始拟题、收领试纸、排定举人座位图,直至考毕,定出等第,方许出院。
科举考试中防弊措施之一。宋制,各级考试举行前数日,考官同时进入贡院,关闭院门,开始拟题,收领试纸、排定应举者座位图, 准备选日开考,直至考毕,定出等第,考官始得出院。在此期间,考官在院内住宿,不得与外界有所联系,称为锁院。至于锁院的时间,礼部试为一月,如时间不敷应用,可延长十天。
官名。辽置,见“北护卫府”。
官名。①相传少皞氏时置,掌农事之官。《左传·昭公十七年》: “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九扈为农正。”② 周朝置。一说即“田畯”。后稷属官。掌农田耕稼。《国语·周语上》: “农师一之,农正再之。”韦昭注
官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独立学院设院长一人,综理院务。国立者由教育部聘任,省和直辖市设立者,由省市政府呈请教育部聘任。大学各学院各设院长一人,综理院务,由校长聘任。
官名。国民党政府在各种典试委员会中设置,员额若干人,协助典试委员主持考试事务。
官名,也写作斥候,掌侦察的小吏。“堠”,了望哨、哨所。《三国志·吴书·孙韶传》:“(孙韶)常以警疆场远斥堠为务,先知动静而为之备,故鲜有负败。”注:《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合出的缩印本《二十五
汉朝推举官吏的科目之一,指能胜任繁重任务(职事)的官吏。《后汉书·循吏列传·卫飒》:“建武二年,辟大司徒邓禹府。举能案剧,除侍御史。”
官名,汉置,俸比六百石,掌虎贲郎值班,朝会在殿中。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虎贲中郎将”条。
官名。又称“邦司寇”。战国魏置。中央政府高级官员,掌刑徒及督造兵器。魏惠王九年(前361)迁都大梁,故名。《三代吉金文存》卷三第四三页:“(梁)廿又七年, 大(梁)司寇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协领”。
官名,三国魏置,位低于将军高于都尉、掌征伐、驻守或奉诏出使。《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正始元年,太守弓遵遣建忠校尉梯儁等奉诏书印绶诣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