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安抚使

安抚使

官名。隋文帝开皇九年(589)遣柱国韦洸安抚岭外,仁寿四年(604)又以杨素为河北道安抚大使,皆为行军主帅之兼职。唐太宗贞观(627—649)初遣大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诸州水旱,有安抚、巡察、存抚等名,后或以节度使兼任,德宗贞元(785—805)时又加置副使。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复置于西川及陕西,以两制为之。景德三年(1006)又置于河北沿边,以雄州守臣兼任。后陕西沿边诸州亦置。仁宗庆历二年(1042)湖南置一人,八年河北四路各置一人。徽宗崇宁二年(1103)河南置一人。掌总护诸将,统制军旅,察治奸宄,肃清一道,总兵民之政,听狱讼、颁禁令、定赏罚,稽钱谷、甲械出纳之籍。若事难专决,则具可否禀奏; 机速边防及士卒抵罪之事,则许便宜裁断。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置于沿河、沿淮、沿江处,兼马步军都总管,以文臣充任。四年罢,改置镇抚使。后复置,罢镇抚使。辽朝于易州置,又有九水诸夷安抚使,掌巡查边境,招抚降叛等事。金朝置为安抚司长官,从一品。元朝沿置,位在达鲁花赤下。明朝置为土官,即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所设安抚司长官,从五品,由当地少数民族首领充任,掌守疆土、修职贡。清沿置,为从五品土官,许世代承袭为安抚使司长官,掌辖区政务及土兵之事,受地方督抚节制。


官名。隋朝有安抚大使,为行军主帅的兼职,由二品以上的官员担任。唐朝前期为临时派往战后地区或灾区的官员,称安抚使;中期以后,各道都有节度使、观察使,便不再设此官。宋朝则为掌管一方军事和民政的官员,称安抚使或经略安抚使,常由知州、知府兼任,有“帅司”之称。由二品以上的官员充任时称安抚大使。元朝仅在边远地区设置,位在宣慰使和宣抚使之下;到明、清两朝,仅是边远地区的武职土官。见《新唐书·百官四下·节度使》、《宋史·职官七·经略安抚司》、《明史·职官五·安抚司》、《清史稿·职官四·四川宣慰使司》。

猜你喜欢

  • 团佐

    官名。隋朝左右卫、武卫、武候、领军府及东宫领兵开府、仪同府所统乡团次官,置二员。

  • 广野将军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九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杂号将军名,东汉末三国初置,掌征伐。南朝宋、北魏、隋初皆置,但品位比以前低,为九品。

  • 备箭协领

    见“司矢”。

  • 矿政调查局

    官署名。清末各省矿政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奏设。前此已设之矿务总局或查矿公所俱改是名。置总理、协理并矿师等。总、协理由商部加札为矿务议员。职掌全省已开、未开各矿调查分析事宜。

  • 皇帝

    1、封建王朝从秦至清的最高统治者的称号。《史记·秦始皇本纪》:“(秦王曰):‘天下大定,今各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其议帝号。’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廷尉(李)斯等皆曰:‘昔者五帝地方千

  • 当塗

    即“当途”。

  • 首都警察厅

    官署名。民国置,属内政部,受内政部指挥监督,处理首都警察事务。设厅长一人,总理厅务。下设总务、保安、司法三科,督察、训练二处。经内政部核准,得就境内划分若干区,每区设警察局及派出所。官署名。国民党政府

  • 五官郎中

    官名。东汉隶五官中郎将。秩比三百石。更直执戟,宿卫宫殿门户,出充车骑,实为后备官员,以供选用。三国时吴仍置。官名,汉置,为五官中郎将属官,俸比三百石,掌持戟值班,宿卫殿门,出充车骑。见《后汉书·百官志

  • 大都等路诸色人匠提举司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秩从五品,隶随路诸色人匠都总管府。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下辖双线局、大小木局、盒钵局等衙。

  • 北面部族官

    辽朝北面官类名。为专门管理各部族的官衙。除五院、六院、乙室、奚四大部族设有王府,其他小部族则各设有节度使司、详稳司,前者总领本部事,后者统领军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