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汉置,其长官为长,俸四百石,宦者,掌中宫别处。见《后汉书·百官志》、《后汉书·孝桓帝纪》。
谏议大夫别称。
造墨的官,也称墨务官。宋代晁冲之《复以承晏赠法一诗》:“我闻江南墨官有诸奚,老超尚不如庭珪。后来承晏复秀出,喧然父子名相齐。”南唐于饶置墨务,歙置砚务,蜀置纸务,各有官。参看宋陈师道《后山谈丛一》。
官名。宋朝刑部、大理寺、御史台,户部、三司及各路提点刑狱司均设,掌检详法律。金朝户部架阁库、元帅府、大宗正府、御史台、左右三部检法司等官署亦置,员数不等,从八品。章宗明昌五年(1194)规定,女真检法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禁喧哗。《周礼·秋官》: “衔枚氏,下士二人,徒八人”,“掌司嚣。国之大祭祀,令禁无叫。军旅、田役,令衔枚。禁叫呼叹鸣于国中者,行歌哭于国中之道者”。官名。周置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军防司,宣统二年(1910)随司改属海军部,三年,军防司撤,併入军制司。掌承办水师人员驻册分发,千总、把总、外委之拔补,水师副将、参将各员之密保
官名。北齐、隋初置。参见“黄藏令”。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匠师中大夫”。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涿鹿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
女官名。宋徽宗政和三年 (1113),改尚书内省官制置,职掌仿户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