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元太常伯
官名。即户部尚书,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户部尚书。
官名。唐高宗显庆元年改户部为度支,龙朔二年改度支尚书为司元太常伯。咸亨元年复为户部尚书。见《通典·职官五·户部尚书》。
官名。即户部尚书,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户部尚书。
官名。唐高宗显庆元年改户部为度支,龙朔二年改度支尚书为司元太常伯。咸亨元年复为户部尚书。见《通典·职官五·户部尚书》。
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掌理有关军事命令的宣达、文件的呈转及其他有关军务事项。设中将局长一人,中、少将副局长一人或二人,少将高级参谋五至七人,上、中、少校参谋十五至二十一人,中、少校副官一至四人,
官名。战国楚置。《战国策·楚策一》:“楚使新造棼昌勃苏”。鲍彪注: “楚官。 ”
官署名。南朝梁、陈置,设丞。掌清商音乐(南北朝时期民间音乐)及乐队、歌舞演员。隶太常卿所属太乐令。北齐所置则称“清商部”。隋初亦置清商署,设令、丞、乐师,隶太常寺。炀帝大业三年(607) 罢,以其职并
官名。清末东北地方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改奉天、吉林、黑龙江特别行政区为行省,始置。由盛京将军改设,一人,从一品,钦差大臣。掌三省民政财政,并兼三省将军事务。宣统二年(1910) ,兼奉天
官名。金朝武散官三十四阶第十八阶,从五品下。元朝亦为三十四阶武散官第十八阶,从四品,宣授。明朝亦置,为武职从四品之初授。清初沿置,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四品之封赠。乾隆二十年(1755),改宣武大夫。五十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统领皇族一帐三房之从军者。设详稳。
官署名。清朝内阁及吏部、礼部、兵部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办事机构。内阁设有满本房与汉本房。满本房掌校阅满文题本,收发、进呈与收藏实录等事; 汉本房掌收发通本与翻译满文等事。设满汉侍读学士、侍读、中书
初指掌握一方军政的军事长官。如两晋之持节都督,唐、五代之节度使等。《晋书·范宁传》:“又方镇去官,皆割精兵器仗以为送故,米布之属不可称计”。《新唐书·宪宗纪赞》: “由是朝廷益弱,而方镇愈强”。后成为
官名。清代都察院监察御史中有专管巡视农事的,称巡农御史,见《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专差御史名。清雍正间置,员额一人。后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内府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属官,掌藏在内府的玉帛金银等物,下设内府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