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等司
西夏第四军官衙。包括行宫司、荐人司、南院行宫三司、马院司、西院经纸寺,沙州经纸寺、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甘州城司、永昌城、开边城、三处工院、北院、南院、肃州、边境转运司、沙州、黑水、黑山、南院、西院、肃州、原州、大都督府、寺庙山、地边城司、震武城、西宁、隆州、摄远、银州、和乐、年晋城、定功城、卫边城、富清县、河西县、安持寨等。用十一两铜印。
西夏第四军官衙。包括行宫司、荐人司、南院行宫三司、马院司、西院经纸寺,沙州经纸寺、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甘州城司、永昌城、开边城、三处工院、北院、南院、肃州、边境转运司、沙州、黑水、黑山、南院、西院、肃州、原州、大都督府、寺庙山、地边城司、震武城、西宁、隆州、摄远、银州、和乐、年晋城、定功城、卫边城、富清县、河西县、安持寨等。用十一两铜印。
内官名。皇帝嫔妃。三国曹魏文帝置,明帝太和(227—233)中定其位比亭侯。西晋武帝定内官,置为九嫔之一,位视九卿。南朝宋孝武帝孝建三年(456)省,明帝泰始元年(465)复置,三年列为九嫔之一。南齐
即“旗鼓佐领”。
见“巡城御史”。
即羽书。皇帝征召军队的一种文书。上插鸟羽,表示紧急,必须尽快传递。《汉书·高帝纪》:“吾以羽檄征天下兵,未有至者。”颜师古注: “檄者,以木简为书,长尺二寸,用征召也。其有急事,则加以鸟羽插之,示速疾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始置于太祖时,所掌不详。置太保、林牙等职。官署名。辽置,属北面朝官。所掌未详。以文班太保、文班林牙为正副主官。
元制,凡征集未成年人所组成的蒙古军或探马赤军,称为渐丁军。参见“牌头(1)”。
县的等级之一。见“一等县”。
①官署名。隋朝行台省置,有监一员、副监一员、丞六员、录事二员; 唐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亦置,有监一员、丞四员,掌仓廪、园圃、柴炭、刍藁、运漕之事。②官名。隋朝行台省农圃监长官,置一员,视正八品; 唐朝
官名,汉置,为市长、市令的佐官,助市长市令掌市政治安铨衡量度等,员一人,俸二百石,属吏三十六人。《后汉书·耿弇传·耿恭》:“及恭至洛阳,鲍昱奏恭节过苏武,宜爵赏。于是拜为骑都尉,以恭司马石修为洛阳市丞
惩戒机关名。北洋政府时期对于审计官、协审官的违法失职行为,由临时组成的审计官惩戒委员会掌理。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由大总统在司法总长、平政院院长、大理院院长中选任; 委员八人, 由平政院评事、大理院推事